近日,以色列一对男同性伴侣在国外领养孩子在该国获得法律承认,孩子也获准加入以色列国籍。
这对具有双重国籍的同性伴侣于2000年在美国通过合法程序领养了一个柬埔寨婴儿,之后他们返回以色列,并在以色列内政部有关机构办理孩子的领养和入籍手续,但内政部和高等法院均迟迟未核准他们的申请。
几个月前,这对伴侣致信以色列首席大法官,希望尽快答复他们的要求。据以色列《国土报》4月25日报道,两星期前,以色列最高司法机构官员已作出回复说,最高司法机构决定由内政部承认这对伴侣对孩子的领养并批准孩子加入以色列国籍。此前这对伴侣的孩子一直以临时居留的名义呆在以色列,孩子现已8岁。
报道引述代表这对同性伴侣的有关团体发言人的话说,这次裁定表明以色列直接和完全的承认了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享有同样的权利,即认可他们在国外领养孩子。这对同性伴侣则对媒体表示,他们对此前高等法院的态度感到失望,因为这关系到社会现实存在和同性恋者的基本人权问题,而高等法院却没有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