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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爱者“互助”结婚 (3)
2007-12-01 23:03:06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28  文字大小:【】【】【
  •    近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及一些经济发达的中等城市,一种叫做互助结婚的模式悄然兴起,正有越来越多的婚龄同性爱者,以互助婚姻做伪装,获得爱的自由。有关专家认为,互助婚姻可以作为同性爱 ...
不是女的,而是男的,这令她非常痛苦。她没有告诉我,整天沉默着,那是让人窒息和恐惧的沉默,但我却无能为力,我改变不了自己。我也很痛苦,都有过自杀的念头。后来还是因为她,她真的很善良,不仅原谅了我,还想办法为我治疗

当时我们没有分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刚结婚不久她就怀孕了。为了孩子,我愿意牺牲我的一切,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可小孩生下来后,就有先天吸入性肺炎,成活的几率不到一半,别人都劝我不要了,但我尽了全力去抢救,住氧仓很花钱。几天后,孩子夭折。

失去了孩子,就彻底失去了这个家庭的纽带。孩子死后,我们继续努力了两年多,甚至尝试过放弃性来维系这段婚姻,还是不行,似乎我们都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和源泉。

两年以后,她遇到一个男人,我们终于心平气和地离婚了。这是很幸运的,很多同性恋没有这么幸运,我身边正在发生的就有很多。

现在我是反对同志走向异性恋婚姻的。记得结婚前我在日记中写“我走进婚姻是向世俗低头,是用我自己全部的幸福去换取社会的平稳,父母的安心。”但这都是以牺牲一个无辜女人的幸福做前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特别不安,内心惶恐,导致抑郁性胃出血,甚至产生臆症。

我伤害了她,一辈子都无法弥补了。

互惠互利的互助婚姻

离婚以后,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就轻松了。世俗的观念太复杂,我和前妻离婚后,家里人觉得是她甩了我,而且离婚后她又过得很好,有了孩子,就希望我找个更好的妻子,把面子找回来;另外即使离了婚,单位里大家都认为你还年轻,条件又好,完全可以再结婚。还有一点很重要,我觉得自己是个同志,但人权方面是应该得到保障的,结婚可以让很多东西有个保障,我也不好和你说具体,总之有利益所在。

这个时候我已经了解了互助婚姻,觉得它挺好,互惠互利,男、女同性爱者结合在一起不会伤害任何人。我们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在双方父母、亲戚、同事眼中,我们是夫妇。正好在我抱着这种心态的时候,遇到了我的拉拉老婆。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家庭压力挺大的,母亲在病危的时候盼着她结婚。这种情况下,能不满足父母的愿望吗?我们两个人一拍即合,当时我有BF,她也有个一起生活6、7年的朋友。我觉得非常好,我就想找个有稳定关系的拉拉,外面那种性活跃者我不喜欢。

我们在2004年初认识,年底就结婚了。当然,结婚之前,我们通过律师见证签定了婚前协议,把婚前财产归属明确。这份协议还有其他内容,包括婚后的支出采用AA制;双方日常生活互不干涉,不同住;一方有什么活动要求配合的,另一方要尽可能地做好;不管发生任何疾病、意外,均由各自负责;到彼此父母家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签协议时我的BF和她的爱人都在场,我们的婚姻大家都同意的,协议还是她爱人起草的。她的爱人也找了一个Gay man结婚,我老婆的老婆的老公的老婆——如果不是圈中人,肯定被绕晕了——跟我这个BF关系蛮好的,有时候开玩笑,我还说他是我的小姨子。

结婚那天,双方亲戚朋友都来了,挺热闹的。我说我是影帝,她是影后,我手这么一放,她就很自然地靠上去挽着了,没有露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们不知道,我们结婚的酒席是两个人AA,谁的朋友送的礼金归谁,以后人情也是各自还。连结婚时我家人给她的钱,她都全部还给我了。这些都是之前协议好的。不过我们后来也没有完全执行协议,因为两人关系处得很好,一点点费用根本不在意,出去玩都是你情我愿地请客。

我们结婚已经3年了,没有一分钱的共同财产,也一直没有住在一起。我跟我BF是周末夫妻,男人嘛,周一到周五要为事业打拼。但有事情的时候,比如我家里来人了,我们就住在一起。平常不忙的话一个月就见一两次面,就像朋友、兄妹一样。有次我出车祸,她半夜从几百里外另一个城市打车过来,让我很感动。从目前来讲,我觉得这条路是最接近真实的道路,它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各方面的压力,而且对自己的生活也是有帮助和益处的,两人相处得好,就跟亲人一样,有什么事可以互相关照。

权利和义务当然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很公平。传统节日和父母生日的时候,我们肯定要回家。我家远,比较省事,打个电话就行了,一般都是去她家。说实话,我们相爱的人毕竟是自己的BF或者爱人,过节的时候总是想在一起的,这很矛盾。我拉拉老婆跟我说过一句话:她渴望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把自己一年的收入、工作情况跟爱人好好地说说,把自己赚的钱全部给她。但我们是这种人,就注定我们要放弃、割舍这一方面的幸福。

同性婚姻还要奋斗多少年

要说最好的办法,我觉得还是能够通过李银河提议的同性婚姻法。像我们这种互助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最终的目标还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让我们的关系获得法律的认可,权利得到保障。

这个东西还不知道要奋斗多少年呢。虽然中国变化非常大,我对我们党和国家也是充满信心的,但是要改变别人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觉得只有等到80后、90后,据我了解,80后的认同程度已经相当高了,那么等到90后会更高。实现同志婚姻,一方面我们自己要努力,另一方面等80后、90后走上领导岗位,拥有话语权时,可能性更大。我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就心满意足了!

同性婚姻法如果通过,对于预防艾滋病传播也有积极的作用,至少它可减少性伴侣。很多在异性婚姻中的同志,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找个BF生活在一起,那他的性需要怎么解决?只好找“419”(一夜情)或者MB(男妓)。可大多数同志与妻子是有性生活的,传染给妻子怎么办?互助婚姻对预防艾滋传播是有一定的作用,现在我和BF就很单纯,跟普通的异性恋夫妻一样,彼此忠诚。但互助婚姻只是一个方面的支持,它是个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

我的经验是要组织形式婚姻,如果不要小孩的话,最好不要办那个证,它涉及到很多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纠纷。我听说过两个Gay man在一起生活很多年,其中一个出车祸去世了,而他有互助婚姻的形式在,按照法律程序走,财产就要被一个不相干的人继承。这样很麻烦的。在我和拉拉老婆之间也发生过一件小事,当时我打算买一套商品房,她不愿意签字,结果房子没买成,我感觉有些可惜。所以我们的婚姻持续时间不会太长了,正计划过段时间办离婚证,因为结婚证当时只是个过渡,事情办完了就离掉。不过我们离婚不离“家”,即使是没有结婚证了,婚姻的形式还依然保持,我们不会让别人知道。

如果同性婚姻法通过,我会不顾一切地走进去,甚至会提前走进去,因为我一直在为此努力。

(文章中提及的姓名均为化名)

男同性爱者:艾滋传播重要的“桥梁人群”

——艾滋病防治专家张北川访谈录 记者 文杰

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调查:我国目前处于婚姻适龄阶段的男同性爱者和女同性爱者人数有多少?

张北川(以下简称张):现在没有确切数据。许多调查结果认为,男同性爱者(含男双性恋者)占成年男性的百分率通常是2%—5%,依据这个百分率,我在2002年参考了国家统计局2001年人口统计公报,推算当时中国有男同、双性爱者的中间值约1800万,所以我常常喜欢说他们接近2000万,而女同、双性爱者世界各国来说都是男性的1/2,因此男女累计应该是近3000万。但这样还是很难统计在婚龄阶段的人数,因为中国婚龄的概念本身也很模糊,不过我认为这个数据要不要意义不大,比较重要的数字是在我们的调查中,80%以上的人迟早是要进入婚姻。我们的调查主要面向大城市的男同性爱者,半数人受过大学教育。而我国多数人在中小城市,半数人在农村。

调查:是和异性恋者的婚姻?

张:对,传统婚姻。关于这个数据,刘达临教授2005年出的书中认为——90%的同性爱者要结婚。这样的婚姻实际上是生事啊。有个丈夫给我来信,他向我求助,说他妻子就喜欢和女孩子玩,他怎么打也改不过来——这是个农村的丈夫。还有一个小伙子被逼婚,在结婚前夜卧轨自杀;一个妻子怀孕9个月,发现丈夫是男同性爱者,精神一下就崩溃了。我手上有很多案例可以证明,性取向不同对婚姻的破坏性相当地强。但同性爱者要结婚又是普遍的,是我们社会文化所要求的。

调查:这一点我有疑惑,我感觉现在的社会对同性爱者的宽容度蛮高的,而且婚姻方面父母的影响力越来越弱。

张:美国人、欧洲人、香港华人,都和我说过同样的话:‘我们看不懂中国。’他们的意思是看不懂中国的同性爱者的地位怎么样。一次我们在北京开会,当时有个分会场写上同志网站会,有个香港人一看就愣了,说‘你们怎么敢在宾馆这么写呢,我们在香港都不敢。’所以他们觉得中国非常开放。可实际上是这样,又不是这样,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们国家有位很优秀的同性爱者和美国、加拿大等媒体谈话时说,对于中国的GAY来说,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我认为这句话很准确。

调查:为什么是地狱?

张:中国一般大众没有接受过有关同性爱的科学教诲,大众对于同性爱的基本认识是负面的。从道德层面上认为是流氓、变态,是搞性乱的;另一方面,大众还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GAY结婚后就好了。有两兄弟,哥哥是GAY,弟弟不是,弟弟一直挺理解哥哥的,过去哥哥在家上GAY网站的时候,弟弟还帮忙望风。但是弟弟结婚以后,就对哥哥说,你结婚吧,你跟女人在一起就会好的!弟弟是大学本科毕业,好像已经很包容理解哥哥了,却依然这么看,说明教育需要水滴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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